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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观摩庭审

来源: 鹤峰县法院 时间: 2017-12-01 10:41 点击量: 810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田恒新 秦铭阳)11月28日,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红艳、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周长鸣带领6名人大代表在鹤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华忠的陪同下对鹤峰县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现场观摩和评议。

  此次审理案件为原告黎某诉被告鹤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一案,该队大队长和副队长出庭应诉,双方就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辩论。

  庭审现场,县人大代表们聚精会神,细心聆听,仔细观察法院的审判程序、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整个庭审过程流畅,充分展现了法官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过硬的审判业务素质,得到了县人大代表们的认可。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们围绕法院审判主业召开了座谈会,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陪审员的业务能力、庭审程序的规范以及审判的公平公正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评议。人大代表们在座谈会上畅所欲言,指出参加此次旁听庭审是一次学习过程,整个庭审过程庄严、神圣,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体现了行政部门的整体法律素质和对依法行政的信心,有利于对矛盾的化解和问题的解决,促进了行政机关学法、知法、守法,带动单位团队依法行政;法院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县的前列,科技法庭不仅提高了庭审效率,保障了庭审质量,还实现了庭审工作公开透明。同时,对法院以后的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法院与人大要加强沟通联系,多组织类似活动,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履职创造条件,共同推动法治鹤峰建设;二是加强陪审员履职能力,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庭审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