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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认识 担当尽责 推动我州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州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第一次联席视频会议召开

来源: 研究室 时间: 2020-08-25 16:44 点击量: 837

     8月24日,全州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丁辉,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一鸣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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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辉强调,加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要切实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企业破产处置事关营商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高度重视、强化认识。二是联动支持要到位。各县市要迅速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尽快设立破产援助专项资金,州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对接,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对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支持事项要迅速响应,对府院联动机制协调确定的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快办快结。三是履职尽责要到位。配合法院办理破产案件既是政治责任,也是法律义务。各级各部门务必责任上肩、担当尽责,围绕破产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尽最大努力挽救企业,千方百计稳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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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一鸣对全州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要充分认识破产审判工作对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性,紧紧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优质高效地开展破产审判工作。全州法院要对标对表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思路重点,加强府院联动,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州打造“全国一流、全省最优”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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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宣读了全州法院两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工作方案,鹤峰县政府、来凤县法院、恩施市住建局和破产管理人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州中院设主会场,各县市法院设分会场。州发改委、经信局等18家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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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破产”指标是世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的十项指标之一,也是我省对各市州营商环境评价的一级指标。2017年初,州中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恢复民三庭建制,印发《破产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在全省各中院率先设立破产审判专业机构、率先出台破产审判规范、率先实行破产案件集中管辖,为工作开好局奠定了组织基础。特别是去年以来,在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先后设立了破产援助专项资金,印发了《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了破产管理人协会,标志着我州“破产法律框架”基本健全,为破产审判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7年以来,全州法院共收到破产申请61件、受理40件,审结8件,化解债务78.49亿元。湖北长友现代农业、恩施州新旺牧业、恩施市康世道酒店等一批困境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得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长友现代农业公司破产重整案获评2019年全省法院破产审判五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