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黄微 胡任权)近日,宣恩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进行危房改造地基划线而引发的亲戚之间的纠纷。
2016年9月3日,原告刘某某、被告李某因被告家进行危房改造地基划线引发纠纷,被告李某的母亲与原告发生口角,后原告及其丈夫与被告李某发生扭打,过程中被告李某持木棒将原告打伤,原告受伤后住院治疗十五天后好转出院。原告因被告未对其进行赔偿,故诉至宣恩法院,要求被告对其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受案后,主审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系亲戚关系,如果简单就案办案,只处理被告李某打伤原告刘某某一事,而不化解两家心结的话,案件无法达到理想的社会效果,也为今后产生更大矛盾埋下了种子,故此,如何调解好两家的矛盾而非用简单的一纸判决书处理该案,成为摆在主审法官面前的难题。
由于被告已外出务工,无法联系,后经主审法官多方打听,终于得知其联系方式,随后致电李某,李某一开始抱有抵触情绪,表示不愿回家出庭应诉,经主审法官耐心劝解,告知被告出庭应诉实为行使自己的权利,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李某被主审法官一番耐心劝说所打动,并表示愿意到庭应诉。
主审法官组织多次庭前调解,和当事人谈心,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同时分析案情,归纳了双方争执的焦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感情上让当事人重温双方之间的亲情,使双方认识到和睦相处才能促进家族兴旺;从法律上解读相关赔偿项目和标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陈明利害关系,并要求双方进行换位思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双方曾经日渐冷淡的亲情,终得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