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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队伍建设为党旗增辉为天平添彩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时间: 2017-10-17 09:20 点击量: 14469

  队伍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期性的工作,是人民法院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实现了新的发展。

  员额制改革——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2017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面向国旗,带领首批入额法官进行入额宣誓。

  这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已全面落实。

  建设优秀的法官队伍,最直接的表现就是选任多少合格的法官,选任什么样的合格法官。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就是推进法官选任制度改革。

  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作出专门批示:“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

  法官员额制就曾被认为是司法改革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这场改革将最优秀的司法人才吸引到办案一线,让各类人员配置不断优化,提高了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同时也是一场涉及到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动自己“奶酪”的硬仗。

  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要在省一级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作为省以下法院人员省级统管之后的法官遴选机构。

  改革后,全国法官数量从21万降低到12万,优秀的审判人才向审判一线集聚,“入额必须办案”的要求让大多数法院的一线审判力量得以加强。

  如何在改革的背景下面对日渐增多的案件?重新组建审判团队,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不可或缺。

  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为例,员额制改革后组建了70个审判团队,每个团队由一名负责人,以及若干名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实行团队自主管理。今年第一季度,浦东新区法院受理案件和审执结案件,同比均上升了5.6%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表示,法官入额,并非头衔和待遇,不能“一入了之”,要在各级法院形成“能进能出”“能者上,不胜任者让”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以党建带队建——筑牢思想根基,拧紧信仰“总开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始终以思想建党为引领,以组织建党为基础,以制度治党为保障,以从严管党为重点,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为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证。

  拧紧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是正本清源,提高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法宝。

  “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制度实施细则》,把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考核与被考核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党内评优评先直接挂钩,进一步增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提升科学化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出台,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外化于行、内化于心。

  “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却是信任。”2016年4月19日,黄志丽在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庭的演讲感染了无数干警。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内部涌现出一大批全国政法系统的典型人物,邹碧华、黄志丽、陈海发、马彩云等优秀法官是最直观、最鲜活的教材,对于队伍建设具有极大的示范、带动和导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征文比赛、先进人物审判工作方法研讨会等,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创新机制建设——“专职党务干部”让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向全党发出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动员令”。

  如何真正做到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聚精会神抓党建?如何杜绝党建工作浮在面上、难以落地,让党建工作真正扎根基层党支部,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

  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建好建强党支部”这一主题,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建立实施专职党务干部制度。

  2016年7月,22名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在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履职。在最高人民法院本级范围内,无论机关部门还是直属单位,无论机关本部还是巡回法庭,无论审判业务部门还是综合管理部门,全都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实现了专职党务干部的全面覆盖。

  由专人专岗来专门抓党建工作,这是在全国中央国家机关中首例党务干部“专职化”“全覆盖”的重要制度创新。

  为确保专职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今年3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院各部门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进行了脱产集中培训。

  “由专人来抓党建工作能够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基层党组织因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繁忙而难以投入足够精力抓党建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刘书声介绍,党建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核查举报线索和协助政治部考察干部是专职党务干部的主要工作。

  在专职党务干部制度的顺利推行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创造活力得以充分激发,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走在前、作表率”的严格要求。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队伍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为法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人民法院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