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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执行不松懈 陈年旧案终执结

来源: 恩施市法院 时间: 2020-12-20 15:37 点击量: 8895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张婷婷)近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崔坝法庭成功执结七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恩施某公司追回欠款14万余元。

  2014年至2015年间,恩施某公司、崔家坝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与沙地乡、崔家坝镇部分专业养猪户因饲料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经相关组织多次协商仍未能完全解决,恩施某公司遂诉至恩施市法院,经人民法院调解、判决,并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恩施某公司陆续收到了部分专业养猪户拖欠的货款。但因种种原因,截止到2020年7月,仍有少量欠款未执行到位。

  2020年8月,恩施某公司、崔家坝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再次向恩施市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崔坝法庭受理立案后,发现各被执行人居住分散,联系不便,执行难度较大。为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及时调阅原卷宗查看案件办理详情并制定执行方案。

  执行法官多次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并经多方走访,发现被执行人张某、郭某、尹某等仍在从事相关养殖产业。为不影响其产业发展,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影响最小的制裁措施,对被执行人部分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暂缓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同时以调解促履行。

  执行法官随即将张某传唤至法庭,经过耐心教育引导,张某率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欠款5万余元,申请执行人也放弃了其他请求,该案执行完毕。

  在张某案件成功执结的基础上,执行法官将该系列案件其他当事人陆续传唤到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并现场向各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阐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律的威严与张某案件的带动下,郭某、尹某、曾某等相继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