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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充值24万后反悔 诉不当得利被法院驳回

来源: 来凤县法院 时间: 2018-07-23 16:02 点击量: 810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控告对方不当得利,必须要充足的证据支持,否则仅凭一面之词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刘某为了网络游戏充值,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他人24万元,又试图索回未果,于是以不当得利状告对方,近日,来凤县法院审理后驳回男子诉求。
  2018年2月2日,河北男子刘某使用其支付宝向来凤男子郦某的支付宝转账1万元;2月3日又转账了四笔共计人民币24万元。
  后刘某将郦某诉至法院,诉称由于自己的失误,误从支付宝分五次向郦某的支付宝账号划入人民币24万元,郦某没有占有该款的合法根据,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其行为应属不当得利。
  郦某辩称,自己是一家网络公司的工作人员,刘某向自己转账是为了在该网络平台上进行游戏充值,并不是刘某失误,每次的充值目的很明确,双方有相应的微信聊天记录,刘某对转账充值也是明知的,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查询充值记录及兑换金额记录等证据。
  另查明,郦某的支付宝账号是刘某妻子提供的,刘某向郦某的支付宝账号转款之后,刘某妻子通过微信号将该转账信息截图发给了郦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原告刘某认可被告郦某的支付宝账号系妻子提供,而原告刘某在给该支付宝账号转账后,其妻子又将转账截图通过微信发给了被告郦某,说明原告并非因失误转账给被告,原告诉称被告构成不当得利并要求返还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故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