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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内盗窃4辆摩托车 17岁小偷获刑

来源: 来凤法院 时间: 2017-12-27 15:53 点击量: 829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近日,来凤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摩托车盗窃案,被告人小海(化名)今年17岁,本该是在校园学习的年纪,却走上歧途,伙同他人两天内连盗4辆摩托车。

  2017年2月17日凌晨,被告人小海伙同他人(另案处理)窜至木叶沟小区居民楼下,将停放在此处的一辆价值人民币500元黄色女式摩托车盗走,由于无法启动,便将该车转移到附近一宾馆处藏匿准备择日处理。尔后又窜至余家沟居民区,将一辆价值人民币4870元的灰色豪爵牌女式摩托车盗走。由于无法启动,又将摩托车转移到附近居民楼藏匿准备择日处理。

  次日凌晨2时许,小海又伙同他人(另案处理)窜至观城坡赢都宾馆,将停放在此处价值人民币4834元的白色粤豪牌男式摩托车盗走,将摩托车骑至大河镇准备择日处理。凌晨3时许,又窜至“海玉名城”小区,将停放小区楼下一辆价值5917元的红色豪爵牌摩托车盗走。

  以上小海所盗四辆摩托车价值共计16122.92元,均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各被害人。

  来凤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窃取财物价值人民币16122.9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小海与其他作案人均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可不以主从犯论处。小海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小海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所盗财物已发还给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判处被告人小海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