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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法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体检考察等事项公告

来源: 政治部 时间: 2022-03-10 12:30 点击量: 1583

      根据《恩施州法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现将入围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人员名单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经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入围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安排


      1.本次体检时间统一定为2022年3月14日(下周一)


      2.各招聘法院体检地点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2)。


      本次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法院将具体联系相关考生,告知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位入围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也可在工作时间内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准考证(笔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在体检时由体检医院收取。


      2.严禁考生家长、亲属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并随同考生进入体检医院。


      3.为准确真实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情况,考生近段时间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抽烟不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包括水、饮料)。女性受检者月经期暂缓做妇科及尿液体检项目检查,妊娠期考生暂缓做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检查。女性考生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经期结束和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


  4.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回答有关询问,并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不予聘用。


  5.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考生进入体检区域前,请自觉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体检期间请佩戴口罩。如体检前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7.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保持一米间距等候,一人一诊室检查。


  8.体检结果由招聘法院通知考生,并做好保密工作。


  9.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法院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资格复审,主要核查考生是否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年龄要求;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情况,并核实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具体考察时间、方式及程序,由招聘法院另行通知考生。考察工作于2022年3月21日前完成,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18-8299578


附:

       1.恩施州法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进入体检考察名单


       2.体检医院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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