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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法院对一名欠债七年不还的“老赖”拘留三次后下发“逮捕令”

来源: 巴东县法院 时间: 2018-06-12 10:39 点击量: 1990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向小燕 谭艳青)6月6日,欠债7年不还被巴东县法院司法拘留3次的顽固“老赖”谭某林,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被巴东法院决定逮捕,并由巴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后送巴东县看守所羁押。

  据悉,谭某林是巴东县法院组建执行警务局、全院全员发力打响“执行攻坚战”后决定逮捕的第11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谭某林与田某金、田某艳民间借贷纠纷案,巴东县法院于2011年2月24日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即由谭某林于当年6月30日前分别偿还田某金、田某艳借款24150元、29600元,并自2010年10月2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0‰的标准承担利息。逾期后,谭某林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田某金、田某艳于2012年4月7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谭某林与田某金、田某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即由谭某林自2012年4月7日起按月偿还田某金、田某艳借款250元。协议达成后,谭某林又未按协议履行,且长期外出务工,致使案件长时间无法执行。

  2018年1月8日,田某金、田某艳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给谭某林下发了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谭某林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谭某林以经济困难为由软拖硬抗,分文未付执行款。4月23日,巴东县法院以未如实申报财产为由对谭某林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谭某林仍未履行,法院于5月8日、5月23日就田某金申请执行案、田某艳申请执行案再次对谭某林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5月17日,田某金、田某艳以谭某林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因未提供证据,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此后,田某金、田某艳向巴东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谭某林刑事责任。巴东县法院于当日立案受理。

  经审查,谭某林长期在外务工,月工资收入5000元左右,但长达7年时间分文未付执行款,且经法院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履行,主观上具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故意,客观上也具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据此,巴东县法院于6月6日对谭某林作出逮捕决定。巴东县公安局于当日执行逮捕,并送看守所羁押。

  据了解,该案将于6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