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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助力39万元执行款顺利到账

来源: 来凤县法院 时间: 2019-05-14 08:37 点击量: 779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近日,来凤县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标的额为39万余元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因为采取了有效的诉讼保全措施,案件得以快速执行。
  申请人田某与被执行人覃某生命权纠纷一案,余某夫妇将自家自建住房的基脚修建工程承包给覃某,覃某提供施工工具,雇请田某丈夫杨某在工地上负责挖基脚。2018年6月,杨某在工地施工时,因覃某提供的抽水机漏电,导致其触电死亡。田某遂将覃某、余某夫妇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扣减之前覃某、余某夫妇各自垫付的10万元,覃某需赔偿39万余元,余某夫妇赔偿5.8万余元。在诉讼过程中,田某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判决生效后,覃某未履行法律文书上要求的义务,田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李申忠掌握到田某在诉讼阶段中就已经申请财产保全,便直接前往银行,在当地银行的配合下,顺利从已保全的财产中,依法扣划了39万余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李申忠介绍,本案的顺利执行,得益于原告在诉讼当中申请了法院财产保全,查询、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防止被告转移、藏匿、挥霍财产。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别是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当事人在诉前或是诉讼中,可以提前申请诉前或诉讼中财产保全,确保胜诉后有被执行人财产可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