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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一男子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获刑

来源: 来凤县法院 时间: 2019-08-27 09:26 点击量: 806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为图方便竟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近日,来凤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

  田某某为来凤某驾校教练,为了使外籍学员能快速的办理驾驶证报名登记,田某某多次到来凤县翔凤镇一打印店内伙同该店工作人员兰某某(另案处理)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真实的“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凭证”扫描成电子档,更改电子档内的人员信息后打印出假的“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凭证”,随后田某某将假的“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凭证”用于驾驶证报名登记审核。

  经核查,田某某在打印店伙同兰某某共制作了131张假的“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凭证”,用于外籍学员驾驶证报名登记审核。后田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来凤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某伙同他人,违反法律规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主动到来凤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