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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之心得

时间: 2017-06-01 09:19 点击量: 5811

  当我在司法改革动员大会上被宣布为民二庭庭长团队的法官助理时,在深感荣耀的同时,更身感一份责任。

  在全国众多基层法院,有着一批像我一样在书记员岗位上工作了五、六年的“战友”,我们一直怀揣着对司法工作的热忱,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正义。如今,角色的转变,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往理想与彼岸的大门。“司法工作是守住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大学老师、单位领导曾多次跟我们叮咛这句话,其实这也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交代。

  法官助理的工作贯穿着审判工作的始终,从庭前给当事人拨通的第一个电话开始,助理的语气、用词就可能影响着开庭时当事人对法院的态度,甚至影响着调解的效果。这就要求法官助理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和每一位当事人沟通时,既要规范语言、又要讲究技巧;既要晓之于理、又要动之于情;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要展现司法的亲和。

  身为一名法官助理,要有责任心。在我从事法官助理这段时间,接触最多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在这一个个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牵系着的是百姓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住房、工资、养老。当事人无助的目光、信任的眼神、温暖的道谢,让我体会到肩上责任的重大,也让我感受到法官工作的神圣和光荣。这种责任,这份期待,让我不敢稍有懈怠,让我时时校正自己心灵的天平,让它永远指向公平正义的零刻度,让我时时牢记自己的使命,认真地协助法官做好开庭前和开庭后的每一项工作,真心诚意的替百姓着想、为百姓解忧、还百姓公道。

  身为一名法官助理,要有耐心。基层人民法院,所面对的当事人都是法律素养不高的群体,他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还比较固执己见,这就意味着法官助理要有更多的耐心,在析理辩法之前,要先跨过当事人的心坎。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4月中旬靳永辉法官让我庭前组织调解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原告彭某在被告某商贸公司购买了一套低于市场价的住房,该优惠价本该是与该商贸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一批客户专门享有,原告彭某通过多方交涉获得了该优惠价享有权,但在办理产权手续时,双方产生了争议,原告彭某将被告某商贸公司诉至了法院。记得当时原告的情绪很激动,我避开了案涉纠纷,与原告讨论了当前我县的房产及价格状况,进而转移了其思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探讨,原告的情绪渐渐平静了,没想到竟主动要求与被告某商贸公司协商解决此案。至此,一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结事了。

  身为一名法官助理,要有上进心。在协助法官办案、草拟法律文书时,可能会遇见一些比较棘手的案件。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基层法院近几年的新型案件层出不穷,原有的知识体系不能驾驭这些案件的处理,这就强迫着法官助理要去不断的学习、不断上进,仅仅满足于过去的书本知识是远远不能解决现实矛盾与纠纷的。就拿现阶段的民间借贷案件来说,看似简单,但其涉及的法律关系并不像以前那么单纯,这就是市场经济环境下错综复杂的经济利益所致。社会形势要求我们不断上进,努力提升业务水平。

  英国本.迪斯累里在其1867年10月20日的演讲中曾说:“在一个进步的国度里,变革是必然的,也是经常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时间没有停止,生活和工作也在继续,我将在法官助理的道路上带着责任心、耐心、上进心一路前向。

  (巴东县法院 张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