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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为房产起争议 法官人性化执行解纠纷

来源: 来凤县法院 时间: 2018-05-25 10:22 点击量: 511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老人过世后留下一处价值不菲的房产,引来子女几家人的争夺。近日,来凤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这起案件,使几家人重拾亲情,言归于好。

  被执行人柯某一家的外祖父常老身故后留有一处房产,其外祖父常老共有子女四人。2015年常氏全家人到来凤县公证处办理了继承权公证,明确了各方的继承份额,并签订了《协议书》。但该房屋自2013年以来,由柯某一家占用开店经营,其他亲属认为自己的实体权利一直无法得到实现,故诉至法院,要求对房屋进行折价或拍卖等形式予以分割。来凤县法院判决对诉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予以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由各方当事人按比例享有。

  法院执行局李申忠法官收案后,拿起卷宗仔细思考了一番,若是直接拍卖,虽然简单明了,也不用特别花费什么精力处理,但考虑到此处房产是常家的祖籍房,拍卖后由他人所得,虽然短期来看是分到了现钱,但长远看,对常家人来说或成一大遗憾,亲戚之间也闹得不愉快,仿佛用钱买断了亲情,案件执行不能只看执行结果,还得兼顾好执行效果。

  根据这一思路,李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分头给双方做起了思想工作。“兄妹血缘浓于水,老人在天之灵绝对不愿意看到一家人反目成仇,手足之间应以和为贵,切勿为了钱财伤了真情。”在一番劝说下,柯某一家表露出和解的意向,其他亲属也表示理解,在和解条件上做出让步。5月10日,几家人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房产归柯某一家所有,柯某一家一次性支付其他亲属共50余万元,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