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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中院出台意见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 研究室 时间: 2018-05-16 12:42 点击量: 705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及上级法院要求,州中院日前印发《关于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12条举措要求全州法院提高政治站位,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意见》强调,要毫不动摇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邪教组织等犯罪,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稳定。要保持对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盗抢拐骗、黄赌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重点打击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等十类犯罪,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意见》强调,要加强金融案件审判工作,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非法“校园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参与化解金融风险。要积极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破产案件审判力度,完善破产审判中政府与法院协调机制,有效促进“僵尸企业”清理。要在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慎重处理本土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债务矛盾,按照“护幼、容错、不赦罪”的原则,助力本土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科学发展。

  《意见》要求,要按照州委“加快绿色发展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的决策部署,围绕“一谷两基地三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生态旅游、富硒产品、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等特色产业的司法保护。要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妥善处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旅游深度开发等领域的纠纷,依法惩处环境监管失职犯罪、严重污染环境犯罪和破坏生态、浪费资源、毁坏耕地、城镇“三违”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共同推进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推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

  《意见》要求,要依法审理扶贫领域各类案件,对贫困户追索扶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赔偿款等各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保障当事人不因合法权益被侵犯而返贫。加大对贫困户的司法救助力度,简化诉讼费减、缓、免程序,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要严格按照州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和民计民生,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按期实现精准脱贫。

  《意见》强调,要推动建立三大攻坚战相关案件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机制,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增强审判公开性和公信力。要注重分析相关案件规律特点和发展态势,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