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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时间: 2018-12-03 08:47 点击量: 902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知指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先后在金融审判、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方面出台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审理金融、环境资源、涉民生案件,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为打好三大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通知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大意义,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知指出,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立足审判职能促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控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引导规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运用司法大数据研究报告、司法建议等方式延伸审判职能,促进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通知强调,要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要精准对接脱贫工作司法需求,严惩脱贫攻坚领域腐败犯罪,依法维护扶贫资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加大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执行力度,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主动回应推进乡村振兴司法需求,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要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更好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和联系服务群众窗口作用,大力推行巡回审判、车载法庭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草场林区,以"流动的人民法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温暖、便捷。
  通知指出,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理念,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保障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举措,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持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要依法审理涉及大气、水、土壤、海洋等污染案件,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