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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士吉:科技创新助力司法审判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时间: 2016-03-31 16:49 点击量: 559

  信息技术是当今世界创新速度最快、通用性最广、渗透能力最强的高新技术之一,它不仅推动观念变化、工作方式变化,而且还推动制度和体制的变化。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司法工作已经产生并将进一步产生深刻影响。促进新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深度应用,通过技术创新手段的运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科技力量,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及司法审判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据了解,北京一中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经历了起步期和发展期,目前,该院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加快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和建成“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慧法院”的统一部署,配合司法改革自觉挖潜,积极创新,依托科技不断探索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服务审判的新举措、新办法,其科技创新理念和做法值得借鉴和参考。

  一是技术创新让海量审判业务数据资源得以盘活。法院因业务工作需要,多年来在不同系统中积累了数量较大的审判业务数据,但由于受早期技术限制等原因,这些数据的利用受限,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妥善管理这些丰富的历史数据,可能会导致见证和记载法院审判工作历程的电子数据遗失。北京一中院在这方面运用大数据技术,从容量、种类、速度和价值四个关键点入手,对历史审判数据进行甄别、比对、筛选和合成,建设了科学的审判数据管理平台。同时,通过创建审判辅助综合应用平台,使用户得以根据需要,深度整合、挖掘、利用各种司法信息资源。利用技术收集、整理数据固然重要,但是用活、用好这些历史数据,通过已有的数据积累,指导和帮助今后的工作,这更是信息化建设的精髓和应有之义。从这方面来讲,北京一中院的探索值得借鉴。

  二是技术创新使法院工作质效有了新的提升。众所周知,法院的核心业务工作包括立案、审判和执行,三者密不可分。立案是审判的前提,审判是执行的基础,执行是立案和审判的保障和实现。北京一中院提出的“三位一体”的信息化建设理念,让信息技术融入“立案、审判、执行”三个核心环节并实现连接:在立案环节,利用物联网技术,借助电子标签技术,实现对卷宗线上、线下的双重管理,确保了案件进程管理权责到人;在审判环节,将庭审视频、周界监控等视频信息统一显示在控制中心屏幕上,提升对诉讼过程的管理效率和精确度;在执行环节,全程对执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提升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监控度。“联通、共享”的理念贯穿于北京一中院“三位一体”信息化建设的全过程,“联通、共享”不仅规范和完善了该院的业务流程,更使数据的利用率大大提高,从而实现了法院工作质效的全面提升。

  三是技术创新让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得以降低。去法院参与过诉讼的群众大都会有这样的体会:为领取传票得专程跑趟法院;开庭时要先在传达室排长队领进门条才能过安检;想来法院旁听庭审,却因预约手段单一,难以如愿。让使用对象的使用成本降低,效率提升,这是技术创新的价值所在。法院工作的对象是当事人,让当事人参与诉讼更方便,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少花钱、少跑路、少受累自然是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出发点。我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到,北京一中院依托科技创新,从送达、引导、旁听等多方面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解决庭审和旁听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该院将传统纸质的司法文书送达方式变为电子方式,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就可将北京一中院除裁判文书以外的司法文书下载到自己的电脑里;来法院参加庭审、旁听、谈话的当事人可自助获取进门票,快捷进入安检环节;想来法院旁听的当事人,足不出户通过北京一中院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就可提前预约旁听席位,不用再来回奔波。由此看来,北京一中院通过信息技术创新,强化了司法便民、利民的措施,拓宽了网上办事渠道,优化了办事流程,是法院信息化创新运用的有益尝试。

  四是依托信息技术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信息网络、微博微信的发展为司法公开的实现提供了技术条件和载体。人民法院要着力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将信息平台建设作为服务社会、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提升司法公开力度,拓宽法治宣传渠道,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撑。随着微博、微信的不断普及,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北京一中院建立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网络普法课堂等宣传渠道,在新媒体时代,从更多的角度、更深的层面向公众展示了法院在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等方面所做的工作。据了解,公众可以通过北京一中院的官方微博、微信查看开庭信息、了解诉讼常识、与法官互动交流等;一中院的网络普法课堂让更多的群众能够便捷地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这些接地气的创新做法,既服务了社会大众,也增强了法院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高效性。

  科技创新助力司法审判,需要有敢为人先、敢想敢干的胆气。创新是一项新鲜事物,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完善。但我相信,只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工作主线,就一定能有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从而促进法院的司法水平不断提升。

  (作者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