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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一男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依法拘留

来源: 咸丰县法院 时间: 2018-09-30 16:26 点击量: 736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龙芳)近日,咸丰县一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依法拘留,同时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2017年3月,冉某某因资金周转向朋友杨某借款20万元,杨某从邮储银行申请20万元贷款,将该款转账给冉某某,双方口头约定还款期限为一年,约定利息按照邮储银行贷款利息进行支付。
  贷款到期后,冉某某一直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无奈之下,杨某于2018年4月11日到咸丰县法院起诉立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冉某某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咸丰县法院依法缺席判决:限冉某某30日内偿还杨某20万元本金及利息。
  冉某某逾期仍未履行,杨某于8月27日到咸丰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冉某某,要求冉某某在8月之前履行义务。至8月31日,冉某某因未履行义务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9月19日,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冉某某被传唤至咸丰县法院,根据申报的财产,冉某某有能力还款却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文书。咸丰县法院依法决定对冉某某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