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州中院诉前调解高效化解企业纠纷

来源: 立案一庭 时间: 2020-12-25 16:46 点击量: 1528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刘霈)12月23日,在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在线调解室,成功诉前调解利川市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北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协议。


  湖北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因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需要资金周转,分别于2016年1月22日、2016年7月19日、2017年1月25日、2017年6月8日向利川市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共计7700万元,并向该公司出具借款单,双方约定其中6700万元借款的年利率为4.9%,另外的1000万元借款的年利率为1.2%,按季度支付。但截止2020年11月20日,被告利息仅支付至2017年6月20日,本金分文未还,且多次催款无果。

  收到案件后,州中院立即与湖北宏济律师事务所黄成浩律师联系,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了案件推送,指派黄成浩律师为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过一个下午的协调,利川市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北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签署后,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点击一键申请出具调解书,案件随即转入人民法院内网司法管理系统。法官收到出具调解书申请后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效。如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至此,该纠纷得到快速圆满解决。

  同时,该案利川市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保全平台申请了线上保全,并选择京东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价值6100万元的在线电子担保,为我院第一例成功办理的在线保全和在线担保案件。

  为贯彻落实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州中院与人民调解员衔接联动,由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人民调解员主动引导当事人运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有效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加快了司法程序进程,优化了司法资源,真真切切的做到了高效便捷,切实实现了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