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丽)为争夺拆迁补偿款,妻子状告丈夫及子女,一家人因此闹上了法庭。近日,建始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万某与丈夫舒某已结婚30余年,育有一子一女。长子2005年结婚,同年一家人达成分家协议,约定了各自应分得的财产。随后,次女也于2008年结婚。2011年后万某一直出门在外务工,丈夫舒某就留下照看家中。直到2018年老宅拆迁,这家人获得了拆迁补偿款953530.22元。
2018年11月9日,万某和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起来到法院,一纸诉状将丈夫、长子、次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其应得的房屋拆迁款、征地补偿款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共计20万元。万某认为,补偿的拆迁款本来就有她应得的一部分,而因近年来与丈夫舒某关系不和,一直在外务工,老宅被征还是通过亲戚才得知,届时补偿的拆迁款已由舒某领取保管。万某回家后与舒某父子协商,要求拿出部分款项用于治疗疾病,遭拒,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拿到法院的开庭传票,舒某傻眼了。原本在家庭中发生的争吵没想到升级到法院相见,更没想到至亲会为了争夺拆迁款将自己和子女一起告上法院。庭审中,万某出示自己身患多种疾病的证据,而舒某与其子均表示不知情,让万某心寒。期间,次女也为自己至今没有分得拆迁款表示不满,矛盾逐渐升级。
从当事人的陈述来看,这个家庭成员之间一直以来缺乏有效沟通,经常几句话讲不到一起就争吵。家庭氛围不太融洽,产生矛盾又不能好好协商,最终导致这场纠纷。承办法官在调解中全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舒某与其子共同从拆迁款中一次性给付万某10万元。至此,这起纠纷终于尘埃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