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受理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淼故意杀人、抢劫,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万力、魏本涵、王森德、宋池云诉被告人郭淼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定于2015年8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
主办: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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