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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咨询委员会到恩施州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来源: 研究室 时间: 2019-10-23 10:37 点击量: 6834

  10月21日-22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周泽民(最高人民法院原政治部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罗殿龙(第九调研组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学文(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公丕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等一行到恩施州法院就“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省高院副院长周佳念,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一鸣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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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州中院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科技法庭、视频会议室等办公办案场所,观看了工作汇报片,并与州中院在机关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座谈会上,许一鸣院长介绍了两级法院基本情况及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做法,并就目前存在的困难及下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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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取汇报后,调研组对恩施州两级法院在创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作出的努力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全州法院立足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化解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旅游巡回法庭建设、破产审判等工作中作出了有益探索,为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贡献了法治力量。

  调研组要求,两级法院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支持,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不断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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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2日,调研组一行还到恩施市法院沐抚法庭、利川市法院开展调研,实地查看了办公办案场所,并就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进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