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扫黑除恶

诉讼服务中心:平等·同质·高效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时间: 2017-03-13 14:56 点击量: 1321

  2015年11月24日,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要“规范运行机制,实现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使人民群众不受地域、审级限制,在任何一个法院都享受到平等、同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一年多来,全国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使其成为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审判、提升审执质效、彰显司法公正的综合平台,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借助科技解决诉讼“三累”

  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国已有近8成法院开通了诉讼服务网,超过7成法院开通了诉讼服务APP,8成法院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据正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刘玲统计,江苏全省各级法院全部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

  当前,全国大部分新建的诉讼服务中心设施配备齐全,设有综合诉讼服务、立案登记服务、信访化解服务和调解速裁工作等区域,集诉讼服务、诉讼引导、查询咨询、立案登记、案件速裁、信访接待、诉调对接和司法辅助等功能于一体。当事人可以一站式办理绝大部分涉诉事宜,实现快捷查询解决“问累”,专人送接解决“诉累”,综合服务解决“跑累”。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近年来多次到广东各级法院视察工作,她对记者说,大多数当事人是初次来法院,对于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机构设置、诉讼流程不清楚,不知道应该去哪些部门或应该通过何种方式办理自己的诉讼事宜。但在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通过导诉台,并借助自助服务终端系统,使用电子触摸屏可自动查询诉讼服务指南、开庭公告、审执人员信息和工作流程等,也可以进行网上诉讼指导、网上预约立案、视频接访,避免了四处打听,来回奔波。

  立足便民提供温馨服务

  从“诉讼大厅”到“诉讼服务中心”,改变的是一种服务理念。诉讼服务中心力争全程服务,创新工作模式,将辅助性、事务性、社会服务性工作及部分审判执行工作前移,从原先只具有单一的立案功能,升级到具有多种功能、多项服务内容,方便当事人办理除庭审外的所有事务,实现告知一次性、办事一站式、服务一条龙。

  全国人大代表章联生对记者说:“除了常规的诉讼便民服务等职能外,福建省新建的诉讼服务大厅,还配备了自动售货机、母婴休息室、针线包、便民药箱、无线WiFi网络等。一些法院还提供了残疾人无障碍爬楼机、盲文导诉等服务,让有特殊需求的当事人也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有的法院进一步优化了诉讼服务中心内的资源配置,提供特色服务。刘玲举例说,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针对案后当事人心理可能存在的芥蒂,成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由考取心理咨询师证的干警和退休老法官为当事人特别是涉案未成年人提供贴心的“心理诊疗”,助力家事审判改革,引导当事人在运用法律之余结合心理调节解决婚姻、亲子、家庭矛盾,避免问题激化,以促进案件调解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纠纷

  全国人大代表祝雪兰称赞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提供了良好条件”。据她了解,各级法院纷纷引入专家、学者、律师等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各方面诉讼服务。有的还引进妇联、交警、银行等部门驻点服务,“推进了相关领域的纠纷联动化解,让更多纠纷在诉讼之外,就得到了有效化解。”

  全国人大代表雷温芳对陕西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有过考察,她对记者说:“诉讼中心设有诉前调解室,配有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则引导至调解室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无需支付费用。如果调解不成,则将案件及有关材料移送立案窗口审查立案,进入诉讼程序。法院这样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服务,当事人能不满意吗!”

  刘玲还拿滨海县人民法院举例,她说,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律师咨询室,并制订了律师接访工作流程。律师参与接访工作以来,共接待信访群众652人次,化解矛盾141件。律师队伍已成为化解信访矛盾、促进依法信访的一支重要的力量。截至2016年10月,该院开发区法庭调解案件达583件,调解率为54%,既减轻了法官压力,又便利了诉争群众,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和谐,使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