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宣传党的主张、推进法治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司法公开、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使命。然而,在新媒体时代,法院宣传部门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致使在新媒体舆论环境下发声力度还不够强,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尤其是一些地方基层法院,新媒体宣传工作依旧迟缓、发展较慢,亟须引起重视和改进。
一、存在的不足
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一些法院宣传人员可能对新媒体有所耳闻,但具体包含哪些媒介、有哪些特点等具体内容并不是很了解。对于新媒体的影响力,并没有亲身体会过,本身并不是新媒体的体验者和参与者。理性和感性层面都没有认知,致使他们在思想上对新媒体并不重视,观念上的滞后,导致很难跟得上新媒体时代的脚步。
人员配置上,缺乏专业人才。目前,一些基层法院的宣传人员普遍由法院工作人员兼职充当,一人多岗,不仅要兼顾法院业务工作,还要抽时间、精力起草大量文字性材料,面对这样的局势,想真正的搞好新媒体下的法院宣传工作,也是有心无力的。另外一种情况,一些基层法院即使配备了全职的法院宣传人员,由于在传统上注重业务工作的惯性思维,在人员招录和引进过程中,往往以法院业务人才为主。人员的不适配,必然导致专业知识的缺乏,对新媒体的认知更是乏善可陈。
传播内容上,缺乏丰富性。传统法院宣传以文字、影视报道为主,比较单一,而新媒体是一新时代下的产物,新媒体时代下的法院宣传人员,需要充分挖掘丰富素材,提升新媒体应用的驾驭水平。在实际宣传中,应充分尊重网络新媒体的特殊语境,在法院新媒体应用中,提高网络语言的使用频率,以网民约定俗成、喜闻乐见的模式进行沟通互动,减少新媒体应用中的“官方”色彩和刻板模式。让网友感受到沟通的对象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人”,而非生硬的、模式化的“机器”,从实质上提升了宣传效果。
二、完善的建议
主动学习,加强新媒体的认知。在一些基层法院,宣传人员本身缺乏主动性和探索性,对新媒体没有了解或一知半解,并不能真正深入认识其传播机理、传播介质,导致开展法院宣传工作时往往力不从心,浮于表面。对此,应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增强对新媒体的认识和运用能力,更可以将新媒体与自身平时的休闲娱乐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成长,在娱乐中了解,寓娱乐于工作,以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优化队伍,培养引进专业人员。一方面,可以吸引有一定兴趣或宣传能力的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到宣传工作中,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发挥物尽其才的作用。另一方面,积极引进专业宣传人才,使法院宣传工作更具专业化、职业化,外树法院机关形象,提高法院影响力,内促工作创新和队伍建设发展。
合理传播,树立危机意识。新媒体时代,法院宣传应主动地尽量发声,绝不能噤声,但是发声前应充分树立危机意识,仔细考量说话的“度”。法院机关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上,需要把握信息发布的度,该发布的信息一定要发布,不该发布的、模棱两可的信息坚决不发布。同时,也应充分考量信息发布之后可能引起的负面情绪,严格审查信息内容,避免因发布的不慎重、不合时宜而引发新一轮舆论危机。
讲究策略,坚持术业有专攻。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各有优势,在新媒体时代,除了加强在新兴媒介上的发声之外,传统媒体的法院宣传工作也不能忽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侧重。努力实现两个领域的优势互补,全面提升法院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在传统媒体方面,根据其严肃、权威、深刻的特性,对法院工作进行全面深度的报道,表现法院机关依法审判的硬实力;在新媒体方面,利用其时效性强、传播范围广的特点,撰写适合于该平台的能体现法院机关亲和力、公信力等的素材,更容易体现法院机关的软实力。
(作者单位: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