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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在武汉召开

来源: 鄂法在线 时间: 2018-02-28 09:20 点击量: 392

  2月27日上午,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在武汉召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静院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省法院工作奋发有为、创新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央、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长足发展。

  李静院长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狠下功夫,立足自身实际做好结合文章,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要求,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全力维护好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着力服务创新开放发展,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监督支持依法行政。

  李静院长要求,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省法院要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抓细改革措施的落实落地,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五个过硬”标准,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努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传达了省委书记蒋超良对此次会议的重要批示。副院长周佳念宣读了《关于为姚智明等同志颁发荣誉天平奖章的决定》。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宣读了《关于对全省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示范法院”予以表扬的通报》等三个通报。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出席会议,省法院机关各部门及各中院办公室(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襄阳、孝感、黄冈、随州四个中院作述职述廉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