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拟对其锅炉房设备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锅炉房设备维修项目
二、采购内容:对5台锅炉设备进行维修。(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及规格)
三、采购预算金额:19.4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预算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需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
3、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锅炉安装改装维修资质;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供应商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锅炉安装改装维修资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一副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2日9:00时
八、谈判时间:2016年9月22日9:00时
十一、谈判地点: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6楼会议室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41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18-8299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