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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 司行处 时间: 2021-03-11 15:27 点击量: 2100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州中级人民法院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2、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3、依照法律规定,提审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4、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交办的案件;

  5、依照法律规定的二审程序,审理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和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

  6、审理告诉、申诉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7、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8、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理赔偿案件;

  9、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并应当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指导协调全州法院的执行工作;

  10、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1、对审判和其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方法、措施和建议,针对审理案件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2、指导全州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州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和聘用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全州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

  13、指导全州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搞好枪支弹药、车辆、服装等装备的配备、管理,指导和加强全州人民法庭的建设;

  14、指导全州法院的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5、负责全州法院监察工作;

  16、承办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交办以及其它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州法院下设26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人事科、教育培训科、诉访局、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裁决庭、执行实施庭、监察处、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保卫科、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处、信息化办公室。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4392.36万元,比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增长了6.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2.36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4.75%;上年结余(转)-其他结余(转)320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33.33%。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4392.3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560.42万元,项目支出831.94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增长了5.32%。

  3、部门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案件数量上升、增加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等带来的办案经费需求的增长;二是人员工资政策性增长、新进人员增加等增资因素带来的人员经费需求的增长;三是上年年末争取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纳入本年使用。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072.3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长了4.75%。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72.3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长了4.75%,其中:公共安全3871.36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5.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1.95%。

  3、财政拨款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办案成本增加、雇员制人员劳务费等引起的办案业务经费的增长;二是人员工资政策性增长、新进人员增加等人员经费的增长;三是本年增加了一次性项目房屋维修专项经费100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072.36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了4.75%,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两庭”建设等项目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

  1、基本支出3560.42万元,比2020年增长1.25%,其中:人员经费2980.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79.7万元;

  2、项目支出511.94万元,比2020年增长37.9%。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560.42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长了1.25%,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和新进人员增加带来的行政运行成本的增加,其中:

  1、人员经费2980.72万元,比2020年增长1.0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579.7万元,比2020年增长2.2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79.7万元。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8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下降了6.19%,其中:

  (1)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20年4万元相比,下降了25%;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85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5%;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021年使用其他资金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我院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都有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严格加强财务管理,不断压缩“三公”经费;二是公车改革制度实施后,公务车辆减少后正常的调减运行经费。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579.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增长了2.28%。

  主要为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64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6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34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54万元;工会经费43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85万元。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03.2万元,2020年度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增加的原因是从2021年开始,省级汉外单位纳入政府采购集采目录范围。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3.2万元;

  2、其他资金50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我院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总金额75.66万元,比2020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增加了8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更新两台公务用车50万元,省院要求配置新一代机要通信系统20.2万元。

  (九)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我院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长期和年度绩效指标,指标值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具有可行性。

  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2021年项目预算中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目标:项目当年预算678.6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8.66万元、其他资金320万元。项目长期目标:保障我院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10个,其中产出指标6个,效益指标4个。项目年度目标:达到立案及时准确、裁判公正高效、执行迅速有力、管理严密有序、保障我院审判工作及其他工作顺利开展。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10个,其中产出指标6个,效益指标4个。

  (十)其他事项

  我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