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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名农民工拖欠两年的工资终拿到手

时间: 2017-06-12 17:14 点击量: 370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胡爱民)“感谢法院!感谢劳动监察大队!”6月9日,鹤峰县法院将湖北天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的14余万元农民工工资分别发放到了19名农民工手里。

  湖北天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九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内部矛盾,于2015年停产,仍有19名农民工工资未支付。陈某等19名农民工多次找到天九公司讨薪无果,于2015年初向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帮助协调追讨工资。经调查核实后,劳动监察大队对天九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支付陈某等19名农民工工资,天九公司仍未支付。

  2016年5月26日,劳动监察大队向鹤峰县法院申请执行,该院经审查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执行。同年6月6日,该院立案受理天九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随后向天九公司原法人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周某称其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效益,且股东之间矛盾较深,恢复运营无望,无法履行,公司更倾向于走破产程序,不再投入资金。鹤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对天九公司的财产进行调查,查实该公司仅在租用的集体土地上建有厂房及部分生产机械,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鉴于该情况,鹤峰县法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此案,想通过当地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帮助天九公司实行重组。

  2017年4月17日,将天九公司五名股东召集到鹤峰县法院,召开了股东会议,形成决议同意天九公司重组,周某等四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天九公司现法人聂某,由其一人经营。随后,鹤峰县法院多次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地税、国税、工商、国土等多个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协助聂某办理股权转让、法人变更、土地变性等工作。6月2日,聂某代表公司与老百姓见面协商偿还债务和后期合作等事宜。于9日,兑现承诺偿还陈某等19名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