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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更好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时间: 2018-11-20 09:15 点击量: 471

  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组织召开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向部分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通报三巡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努力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国人大代表付红玲、朱建弟、刘怀平、李叶红、陈建银、陈国鹰、陈锦石、俞学文、徐镜人、章锋、熊建明等应邀参加会议并提出十多条意见和建议。
  江必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再次表明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也为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对如何加强民营企业司法服务和保障已经专门作出系统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巡回法庭和巡回区法院要坚决予以落实。
  江必新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审判机关,要在转变司法理念上狠下功夫,在完善司法政策上狠下功夫,在依法纠正冤错案件上狠下功夫,在落实权益保护措施上狠下功夫,在尽可能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上狠下功夫,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狠下功夫,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始终做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定支持者和有力保障者。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代表的意见建议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在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司法文件过程中予以充分吸收,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