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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破产管理人名单的公告

时间: 2017-09-07 15:18 点击量: 4411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更新破产管理人名单的公告

 

为满足全州法院破产案件审理需要,提升对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执转破”等工作服务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释[2007]8号)等相关规定,按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破产管理人名单的通知》的要求,本院决定更新我州辖区内破产管理人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我州内办理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均可报名。

二、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2、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证明

4、申请书、机构简介、联系方式、业绩介绍等

5、行业出具的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的证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纸质版1份。

三、报名材料提交的时间与地点

提交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8日下午5时

提交地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922室)

联系电话: 0718—8299605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