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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刷“顾客”信用卡 湖北宜昌一男子被判刑九个月

来源: 巴东县法院 时间: 2018-06-13 09:52 点击量: 710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桂春艳)湖北宜昌一80后男子专门从事代办信用卡业务,不料他却违背“职业操守”,盗刷“顾客”信用卡,最终身陷囹圄。日前,邹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巴东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5年10月,邹某成立宜昌市“路子金融”工作室,专门从事代他人办理信用卡业务。巴东籍李某、黄某经中介公司认识了邹某,并让邹某代她们申办上海浦发银行信用卡。

  2016年初,李某、黄某申办的上海浦发银行信用卡核发至邹某处,邹某偷偷地将二人的信用卡激活,先后多次冒用李某、黄某的身份在“路子金融”办公室的POS机刷卡,从李某、黄某信用卡转账87226元到其开立的招商银行账户上,截止公安机关立案时,仍有30393元未归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邹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邹某的亲属积极为其代为退赔违法所得,为被害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