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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法院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来源: 巴东县法院 时间: 2018-05-18 08:37 点击量: 888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桂春艳)近日,巴东县法院被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

  近年来,巴东县法院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树立法院公正形象、弘扬司法文明的“窗口”工程,坚持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争优,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逐步形成了人人讲文明、处处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是对巴东县法院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全院整体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巴东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文明创建为抓手、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依法履职,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审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