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鲁平)“现在欠钱的多了,我在外面还欠下20多万,2万多块钱这点小事就别来找我了”
“你们法院的别参合进来,不然后果很严重”
“我一人可以单挑你们全法院的人”
拒收应诉材料、拒绝出庭应诉、撕毁判决书……
这个目无法纪,气焰嚣张的无知男子,被法院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2018年4月8日,咸丰县法院立案受理了梅某诉文某借贷民间纠纷一案。受案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文某到法院领取相关应诉材料,文某却在电话中对法官进行言语威胁,声称:你们不要管这件事,不然后果很严重。法官亦本着执法为民的理念,在电话中向文某讲解法律知识告知其敬畏法律、尊重司法,文某不以为然并表示不会到法院领取应诉材料。
多次联系未果,法官多方打听,得知文某在宣恩县上东坪村街上一门面内经营饲料买卖,且只有逢农历的三、六、九日赶集才会开门营业。2018年5月17日,时值农历四月初三赶集日,法院工作人员找到文某送达应诉材料。法官表明来意,文某情绪激动,声称“现在欠钱的多了,我在外面欠了20多万,就欠他2万多块,这点小事都别来找我,你起诉到法院我更不会还”,言语中多是江湖气息。还叫嚣要单挑全法院、一刀子将法官解决等等目无法律、无视国家司法权威的行径。整个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保持冷静,仍不失耐心的向其讲解法律规定、释明其所有的诉讼权利。文某不为所动,称不会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应诉材料,更不会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工作人员只得将应诉材料留置送达后离开。
2018年5月31日,本案开庭,文某未到庭参加应诉,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了缺席判决。
2018年6月6日,农历四月二十三,逢赶集日,法官再次来到文某所在的宣恩县上东坪村其饲料铺向其送达民事判决书。文某见到法院前来,仍不改以往的藐视态度,更是当场撕毁民事判决书,态度极其嚣张。法官以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要求文某随行回法院说明情况,文某态度强硬不肯到院说明情况,法警在对其上戒具时,文某奋起反抗并与法警发生肢体冲突。后执法人员制服文某,将其带回法院。
随后,在给文某做笔录时,他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表示因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才做出撕毁民事判决书、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综上,咸丰县法院对文某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并送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