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案件播报

建始县首例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案宣判

来源: 建始县法院 时间: 2019-09-26 14:44 点击量: 932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黄羚)9月25日,建始县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该案是建始县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案。

  被告人陈某多年来以多个理由不断上访。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陈某在其合理诉求已经得到答复或解决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多次到建始县业州镇政府、纪委、县委等单位大声喧哗、吵闹、辱骂工作人员,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构成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结合该案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