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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汉养老无着 能动司法解决民忧

时间: 2016-07-11 09:17 点击量: 424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谭宝平)“你好,请问是野三关法庭吗?我这里是野三关派出所,想咨询你们一下,野三关东流河村村民赵某曾在法庭打过赡养纠纷的官司吗?”7月4日上午,巴东县法院野三关法庭庭长覃方平接到派出所干警电话,称赵某到村支书家里要求解决赡养问题,并呆着不走了,村支书无奈只好报警寻求支援。

  放下电话后,覃方平立马查阅档案材料,了解到赵某现已年过八旬,与其妻子蒋某共生育三子,2009年7月二位老人就因赡养问题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后经法庭调解,确定由三个儿子每人每年向两位老人各支付500元赡养费。了解大致情况后,覃方平主动要求与派出所民警一道前往东流河村协调此事。

  到达现场后,覃方平通过与村支书交谈,了解到了赵某的具体情况,原来赵某的妻子蒋某已于2013年去世,赵某现是孤身一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自从妻子蒋某过世后,三个儿子便不再按法院的调解协议继续履行义务,对赵某不管不问。赵某独自一人生活,住在破陋老房子里,家里没有自来水,丧失劳动能力的他更无能力挑水,只能趁着下雨时接屋檐水当作生活用水,没有柴火,便在房屋附近捡枯草树叶烧水做饭。时至今日,老人已用光了所有积蓄及粮食,基本生活已无法维持。面对不孝的儿子,老人不知道怎么向法院申请执行,只能拖着虚弱的身体向村支书求助。

  覃方平将老人的三个儿子通知到现场后,对他们进行劝导教育,向他们说明不履行义务的相关法律后果。在经过法官的教育后,三个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就将2014年与2015年未给付的赡养费交到老人的手里,并表示以后会按时向老人支付赡养费,轮流负责老人的生活用水、柴火等生活起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