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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年见财起意偷手机 明理老母替儿返还赃物

时间: 2017-06-13 09:30 点击量: 430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黄禹)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亘古未变,古有“岳母刺字”教儿精忠报国,今有巴东一母亲深明大义,为改儿子偷盗陋习,替儿送还赃物。近日,巴东籍男子朱某因犯盗窃罪被巴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7年7月15日谭某在自己开办的商店内玩手机,朱某趁其不备,将谭某放置在商品货架上的一部OOPO牌R7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1760元。2016年7月16日朱某之母主动将朱某所盗的手机归还给谭某。

  另查明,2016年1月6日朱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巴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于同年1月28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以非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朱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朱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朱某的亲属已主动代为归还了盗窃物品,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