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孜孜不倦为执行 咸丰县法院执结一起14年旧案

来源: 咸丰法院 时间: 2017-12-19 08:42 点击量: 385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刘芳 秦国平)12月15日,咸丰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长达14年的陈年旧案。

  2002年冬,冉某在咸丰县尖山乡修建加油站时,向覃某赊购了部分建筑材料。2003年1月冉某向覃某出具价款为5100元欠条一张,约定当月27日付清欠款。逾期后,覃某多次催要无果,于2003年7月将冉某诉至咸丰县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责令冉某偿还覃某材料款5100元及利息,但冉某未按照调解书履行,覃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冉某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件分别于2004年和2009年两次被迫终结执行程序。

  2015年1月,本案申请人覃某因病去世。2017年9月,覃某的6位亲属共同向咸丰县法院申请变更申请人,再次申请恢复执行本案。

  在立案恢复执行后,咸丰县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技术,查询到冉某的银行账上有近两千元的存款,法院立即将其进行冻结划拨,就在这时,细心的办案干警发现网络查控中有一项名为财付通的账号,属于实名手机注册,办案干警拨通了该手机号码,果然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冉某,经过长达半小时的电话沟通劝导,冉某表示会将余下义务款汇至法院账户。

  截止今天本案成功执结,历经14年,申请人终于领到了近8000元的义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