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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法院快审快结轻微刑事案件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时间: 2018-09-21 16:33 点击量: 714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冉利咸)“实在是对不起你了,请你看在我们诚心道歉以及三个被告人认罪、真诚悔罪的份上原谅他们……”
  “我们真心谅解他们……”
  这是在利川市法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主持双方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时发生的一幕。
  2018年2月27日17时许,被告人牟某因不满前女友张某与被害人杨某谈朋友,便邀约被告人许某、曾某前往利川市某咖啡厅找到张某和杨某,牟某先与杨某发生争执继而用拳头击打杨某头面部,许某和曾某见状上前帮忙,许某用随身携带的砍刀将杨某的左肩部砍伤,曾某用拳头和脚击打杨某头面部,三被告人对杨某实施殴打后离开。经鉴定:杨某所受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该案由利川市检察院提出公诉后,被害人杨某向利川市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鉴于三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均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为了使案件快审快结,利川市法院依法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主持庭前调解。因为涉案三名被告人均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关押在看守所,其近亲属分别经三名被告人同意后,代其向被害人杨某道歉,最终达成了由三名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的刑事和解协议,并已当庭履行完毕。
  经利川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仅14天便根据三被告人认罪、悔罪,与受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等量刑情节最终当庭宣判,以三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许某拘役五个月,被告人曾某拘役五个月。
  这是利川市法院贯彻落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刑事庭审实质化的又一重要举措。利川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表示,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还将进一步加强探索,在适宜案件的审理中推行“准确化、精简化、快速化”的模式,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复杂案件的审理,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确保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