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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法院成功执行支付令 21名民工解了“心头愁”

来源: 恩施市法院 时间: 2018-02-02 09:40 点击量: 501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戈娅莉)1月31日,恩施市法院成功执行已生效的21份支付令,解了民工的“心头愁”。

  债权人姚某等21人于2015年3月3日与债务人恩施市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经营问题,该公司数月未向姚某等人支付劳动报酬。一年的辛勤劳作却换不来薪酬,临近春节姚某等人更是犯起了难。为讨回自己的薪金,姚某等人在了解到该公司的财产状况后,向市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并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交了劳动合同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未发放工资记录表等证据。21人中,未支付的工资多的3万多元,少的两千多元,共计23万余元。

  恩施市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该21名民工申请的工资款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符合民事诉讼法有关支付令的规定,并及时发出了支付令。在异议期内,被申请人未提出异议。该支付令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高度重视,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讨论。在做好风险防范等工作后,依照程序对被执行人恩施市某公司在建行某支行的款项进行了划拨,随后按照生效支付令的金额将案款发放到姚某等21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