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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精髓 学思践悟 扎实推进法院全面从严治党

——学习习近平同志党建理论思想的思考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时间: 2017-05-24 11:29 点击量: 662

  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的主题和主线,他关于党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都是围绕这个主题和主线而展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为党和人民掌握“刀把子”的人民法院,在当前各种思想相互交融交锋、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碰撞、意识形态多元多变,尤其是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鼓噪之声此起彼伏的形势下,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建理论和思想,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对于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到位、确保法院队伍公正廉洁,不仅意义深远,而且相当迫切。

  习近平总书记的党建理论和思想内蕴丰富、博大精深。笔者初步梳理,认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强领导核心的“最本质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群众观点”; “加强队伍建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 的思想;“强化党的意识” “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的论述;机关党建工作要“走在前、作表率”,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党建理论的这些思想精髓,是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只有结合实际,把握精髓,学思践悟,切实做到在“学”中增强党性意识、在“思”中提升理论素养、在“践”中探索工作方法、在“悟”中总结党建规律,才能打造出一支政治过硬、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一、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必须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

  去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党的建设没有休止符,今年以来,我们要求全省法院必须用巡视的标准,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交出全面从严治党的优秀答卷。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解决党性不强的问题。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机关,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人民法院的全部组成人员,都必须要以坚定的政治站位、坚决的政治担当、坚贞的政治品格来要求和约束自己,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共产主义应该也必须是共产党人的坚定信仰,围绕这一信仰而衍生并随着社会进步发展而不断进步的一系列科学理论,应该也必须是共产党人的行动指南。当前和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我们就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章党规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使命,在学思结合中领悟精髓,在融会贯通中把握要义。省高院机关则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示范点为契机,把“学”的成效体现到积极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去,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同时,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的性质决定了必须坚定政治立场,绝不能单纯重视审判执行业务的专业性而忽视人民法院的政治性,从而自觉同党中央对表,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始终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着力建设先进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任何时候都不能稍有懈怠,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必须牢牢掌控在党和人民手中。各级法院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承担起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打造先进健康党内政治文化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至关重要。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所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既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贯彻党章和党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文化基础,也是引领共产党人意识形态走向的“航标”和指针。要通过意识形态建设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的法院文化氛围,引领广大法官充分认识到,一次“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裁判,就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次践行与弘扬,从而在司法办案中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体现党的意志与维护法律权威的关系,正确处理公正司法办案与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坚决防止出现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相符的裁判。

  强化党组核心领导和表率作用,着力构建法院政治督察体系。党组是否真管党建,书记是否真抓党建,班子成员是否履行党建责任,这是管党治党的关键。因此,各级法院党组书记、副书记和党组成员,第一要务就是要履行好党内职责,尤其是党组书记务必履行好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要有首责意识,着力建好学习型、团结型、务实型、廉洁型“四型领导班子”,做到带头讲政治、带头讲学习、带头讲党性、带头讲责任、带头讲作风、带头讲纪律“六个带头”,以党组班子的以上率下,带动法院队伍的风清气正。在此基础上,要以省高院为责任主体,以深化巡视整改和扩大巡视成果为抓手,着力构建法院的政治督察体系,主要对中基层法院党的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督察,把政治督察与党的建设全面、深度对接,以政治督察的方式强化协管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协助下级法院党组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法院党组经常进行政治“体检”,确保人民法院永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二、精准发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严肃指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对此,我们要认真领会,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认清越往后执纪越严大形势,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抓实做。继续对“四风”问题保持高压态势,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露头就打、分毫不让,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反映“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要从严从快查处,特别是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借出差办案之机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广大干警习惯在有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决防止和纠正文山会海的“虚落实”以及抓而不实、抓而无效的“不落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净化工作圈、生活圈、交际圈,坚决纠正司法不正之风。牢固树立为民情怀,对案件久拖不判、久拖不执等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予以纠治。

  从严挺纪在前,推动“四种形态”常态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从严挺纪在前的新深化,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举。在让其成为新常态的同时,我们要警惕那种觉得现在管得太严太死,可以让党的纪律“松绑”的论调;警惕那种认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可以“减压歇脚”的心态;警惕对主体责任“纸上写了、墙上挂了”,却没有真正扛在肩上的现象,从而进一步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做到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担当精神为标杆,以更大决心、勇气和韧劲管党治党建设党;进一步增强谋划力、执行力、落实力,在严实深细上下功夫,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便利枉法裁判、滥用司法公权力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在办案法官与律师、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违规插手干预案件等违纪问题,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遏制司法腐败。

  责任压紧压实,层层传导到位。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各级党组织要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针对不同岗位权力运行的不同特点,把主体责任传导给每一个党组织、每一个班子成员。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管党治党的分内之责担起来,形成责任明晰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责到位,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对不担当、不尽责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干警,对出现问题该问责而没有问责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敢于铁面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在此基础上,要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配齐配强法院监察力量,大胆管好“关键少数”、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三、坚持以党建促业务,高标准完成好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根本目的就是要使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相统一,具体到人民法院,就是要运用抓党建取得的成效促进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全面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以更实的举措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要注意研判和把握新时期法院工作的趋势特点,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更多地运用立法精神、法律价值和法律原则做出司法价值判断,不能就事论事、就案办案,引导法官把法、理、情融为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努力做到“四办四不办”,即办铁案不办错案,办精品案不办瑕疵案,办和谐案不办扯皮案,办服气案不办窝心案,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不懈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更快的步伐推进改革创新。今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全省法院要学会按照 “三个三”的基本要求开展工作。一是夯实改革工作基础要做到“三个搞清楚”,即搞清楚各项重要改革的落实情况,搞清楚全国同类改革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搞清楚当下推动各领域改革的着力点。二是找准改革工作差距要注重“三个分析”,即对已经推出的重要改革举措,要分析哪些操作性较强、落实效果较好,哪些操作性差、收效不大,哪些接地气不够、群众获得感不强。三是部署改革工作任务要统筹“三个层面”,即统筹谋划新的改革事项、需要修订完善的改革方案和需要督办落实的改革任务。要严格落实员额法官退出机制,进入员额的法官必须办案,不办案的法官必须退出员额。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院庭长办案数量的要求,切实让院庭长真办案、办大案。

  以更高的标准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尽管山西经济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还没有完全脱贫,但绝不能以经济落后为借口而放缓信息化建设速度,否则我们将会自断羽翼,失去发展的动力。各级法院要以建成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为目标,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着眼于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和诉讼服务的需求加大信息化建设,延伸和扩展信息化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突出“大数据”的应用和审判管理监督工作,全力推进全省法院核心业务网上办理、审判流程线上运行和审判执行工作智能化建设,依托信息技术打造“阳光法院”,提升司法信息公开水平,从而建设具有山西特色的“智慧法院”,力争“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跨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邱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