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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 涛:以法院建设助推审判事业发展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时间: 2017-06-21 16:56 点击量: 552

  法院建设涵盖班子、队伍、文化、制度等多个领域,与审判事业的发展息息相关,是我们制定工作思路和目标的方向标,更是助推审判事业发展的催化剂。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如何适应司法事业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实现司法事业的大发展,全国各级法院都作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拉萨法院把助推审判事业发展作为法院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质效,增强法院建设的针对性、时效性,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精准定位,制定好目标

  没有目标就没有方向,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准确定位法院建设目标是充分发挥法院建设对司法审判事业健康发展推动作用的前提和保障。

  要坚持巩固成果。定期梳理既定目标完成情况,对于那些已经完成或取得重大进展的,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并固化为常态措施,推动法院建设向纵深持续延伸,不断巩固成果。近年来,拉萨市两级法院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近万件,占西藏法院审执各类案件总数的50%左右,为有效提升工作质效,我们围绕依法办案第一要务提出了“干出一流业绩”目标,通过充分发挥首府法院首位度作用,营造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氛围,继续保持和发扬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创先争优、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干劲,取得了综合结案率保持在93%以上、连续两年排名西藏法院第一、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级法院排名前列的优异成绩。

  要坚持与时俱进。发展是亘古不变的硬道理,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赋予法院使命和任务的重点也不尽相同,法院建设的目标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着相应的变化,这就需要我们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适时调整工作目标和主攻方向。近年来,拉萨法院围绕为实现西藏长足发展与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提供优质司法保障,提出了“打造一流环境”目标,以优化内外部执法环境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因硬件设施落后造成的工作困难,同时加大法院文化建设,以先进的法院文化凝聚人心,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6年,拉萨中院综合结案率突破97%,创历史新高。

  要坚持补齐短板。人民法院受地域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一定程度还存在着制约发展和建设的困难和问题。以拉萨法院为例,党和国家给予了诸多政策性倾斜,但是透过这些优惠政策,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内地优秀法院之间的差距和不足,特别是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不小差距。如何缩短差距是我们一直正视的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了“带出一流队伍”目标,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把党建工作触角延伸到司法审判最前沿,着力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引导干警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来武装强化头脑,指导审判工作实践。同时,活用内力教育引导干警更新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以个体提升促进整体提升。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励身边人,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2016年,全市法院获得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89项。

  二、立足长远,谋划好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工作思路作为我们开展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行动纲领,为法院建设提供了方式方法和方向指引。近年来,拉萨法院以强化人、权、物建设为重点进行了深入思考、详细谋划和有益探索,形成了管理规范化、办事制度化、用人民主化、办案法治化、办公信息化、做官清廉化、为人求实化等“七化”法院建设思路。

  在“人”的方面。人民法院高效有序运转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队伍,队伍的能力素质直接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工作质效,法院队伍是司法权威的捍卫者、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者、群众利益的维护者,需要将队伍建设常抓不懈。从领导班子来看,一是坚持用人民主化,坚持民主选人用人,让更多的干警参与进来,通过参与体现平等,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力。二是坚持为官清廉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民法院。从干警来看,坚持为人求实化,着力培养干警为人处世坚持原则,诚实守信,知行合一,办实事、求实效,实现各项工作事半功倍。培育干警优良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章守纪,加大综合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质效和水平。

  在“权”的方面。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职责,责任重大,权力的正确行使事关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一是坚持管理规范化,特别是规范审判执行活动,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以健全完善的惩治预防体系编牢权力“铁笼”。二是坚持办事制度化,将各项工作置于制度的约束和监督之下,推动按制度办事。将培养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从领导干部做起,使依法办案、按章办事成为全体干警的共识。三是坚持办案法治化,坚持把程序和实体并重的思维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引导法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明晰法官应当承担的责任。

  在“物”的方面。人民法院的发展建设离不开良好的物资装备保障,一切要从提高工作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展开建设。既要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加大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等服务窗口建设,展现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又要坚持办公信息化,推进信息化建设,培养干警网上办公办案意识,促进“无纸化”办公办案常态化,坚定不移地向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奋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科技促审判、以科技促效率。

  三、强化执行,落实好措施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以严格的奖惩、明确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实现强有力的落实,是保证既定建设目标任务的关键。一是完善考评奖惩机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法院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到人、量化到岗、明确责任,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依据,营造想干事、多干事、快干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对法院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由院党组、纪检组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查,确保推动有序有力。

  法院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重要工作,需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我们坚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帮助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下,通过不懈探索新形势下法院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解决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人民法院建设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