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我院已依法受理恩施州金之易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现需采取竞争的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进入我州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均可报名参加竞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破产管理人资质证明
三、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四、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证明
六、业绩介绍
七、行业出具的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的证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纸质版1份,电子版一份。
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16时
提交地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922室)
联系电话: 0718-8299605 1867187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