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一起非法拘禁案在宣恩县法院开庭审理,然而这场庭审却有些特殊,审判桌下藏着的是主审法官的拐杖。
这个法官叫段绍罡,1988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宣恩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因为宣恩法院人少案多,加班加点便成了工作常态。前段时间他脚筋受伤,做了手术,只能暂时拄着双拐行走,医生嘱咐他在家静养,但他考虑到案件多、人员少、任务重,便忍住身体的不适,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今年任务繁重,要及时消耗的旧案较多,审判工作面临不少困难,亟待破解。"段绍罡说道,"作为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每天的时间不够用,心里总惦记着有事情没干完。"
信念当先,三十年如一日,段绍罡法官始终积极参与各项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及不正之风,培养良好的工作、生活作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敢于担当,把责任稳稳的抗在肩上,立场坚定,政治可靠。
一丝不苟,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一名审判人员,对于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段绍罡都要求自己做到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始终坚持"三个一",即开好每一个庭审,审好每一份证据,写好每一份判决,争取把每一个案件办得踏踏实实,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审判工作中,他把每起案件的审理都看作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对待,热心接待当事人,耐心解答疑惑,积极疏导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在办案过程中,段绍罡坚持严守纪律,认真执行廉洁司法规定,筑牢思想防线,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努力维护司法的公正与严肃,以自己良好的道德、高尚的品质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赖。生活中,待人宽、律己严,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树立了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十年如一日,段绍罡诠释着浓烈的为民情怀。虽不善言辞,却把最大的热情投入到审判工作中。拐杖之上,是法律赋予司法者至高无上的责任与担当!正是有诸多这样的司法人员,坚持把司法温暖的阳光播撒到宣恩的每一处角落,人民群众表示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