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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渝两省市三地法院在巴东共签备忘录 协作协同推进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24-03-02 17:07 点击量: 1792

31日,在《长江保护法》施行三周年之际,恩施中院、重庆第五中院、宜昌中院在巴东县城召开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协作座谈会,并共同签署《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

这次会议是继2022年《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框架协议》签订和2023 《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协作宜昌宣言》发布之后,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协作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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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备忘录》从推动审执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队伍共建、深化宣传配合四个方面就深入运行鄂渝两省市三地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作出表态。

《协作备忘录》明确,涉长江保护重大、复杂、敏感、疑难案件进行会商,密切司法对接,加强异地执行协助配合。推进智慧司法体系建设,实行流域司法信息系统对接。建立三地环境资源专家库。共建涉长江保护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共同提升法律适用能力,构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形成声势,树立导向,提升三地环境司法的整体影响力,打造鄂渝两省市三地长江大保护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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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长江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服务保障长江三峡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法院机关必须担好的历史使命。本次签订的《协作备忘录》从推动审执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队伍共建、深化宣传配合四个方面,就深入运行鄂西、渝东两地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三地法院将进一步推动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护航一体化发展,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协同,共同推进长江三峡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全面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共护碧水东流。

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恩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雷超,巴东县委书记黄波,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祖贵出席会议。省人大代表田昊、政协委会曾平应邀参加会议。

恩施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东海,重庆五中院党组成员、一级高级法官刘德新,宜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莉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期间,与会人员观看了恩施州两级法院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专题片,到官渡口法庭参观巴东生态环保成果展,巡察长江干流巴东段(巫峡口)和长江支流神农溪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座谈会上,还发布了鄂渝三地法院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