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是英格兰和威尔士首席大法官托马斯勋爵于2016年底向英国议会提供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形势分析、法院现代化建设、法官选任与管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等内容。英国法院年度报告的面面俱到与美国联邦法院年终报告的突出重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民法院报分两期全文刊登英国法院的年度报告,敬请关注。
引 言
《2005年宪法改革法》生效十年来,司法大臣和首席大法官恪守职责,共同担负起维护司法正义和完善司法体系的责任。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革十年后,我们又将见证另一历史性时刻,那就是实现法院和裁判所的现代化!这是我们迫切需要且期待已久的,有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最近,司法大臣、裁判所高级主席和我发表了我们对司法现代化的联合声明:我们期待建立一个公正、适当且便捷的司法系统--它将传承过往的辉煌,并将继续引领和激励整个世界。
在这些宪法性和结构性的变革中,唯有一点始终不变,那就是司法机构的声望、素养和独立性!应该牢记,我们的法官是司法系统的真正财富,而这正是令世人羡慕不已的。我们还应进一步理解,司法作为法治的守护者,它对于我们民主制度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因此,司法机构及其独立性既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也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弱化。
目前,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必须保持普通法的首要地位
我们司法制度至高无上的地位,直接或间接地为我们国家贡献并积累了大量财富。正是我们的法律、法官和律师的卓越品质,才使得英国成为国际商事诉讼的优先管辖地。除了推动英国经济发展,普通法也为大量的世界贸易和其他国家的法治进步提供了支持。然而,它同样也运行于日益竞争和全球化进程之中。因此,必须理解、加强和促进普通法盛誉,才能使英国作为国际争端解决的主导平台的地位维持不变。
必须维护司法机构的权威
尽管法院和裁判所的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并将改善司法管理,但司法机构本身需要注意诸如法官遴选事项。尤其在高等法院,这一问题凸显,最近两次遴选都未能填满空缺。当务之急,我们应该扭转这一新出现的趋势,同时从根本上解决司法士气低落的问题。
必须承认司法机构的作用和司法对社会的中心地位
我和各分庭庭长、其他高级首席法官一直在努力确保作为英国宪制组成部分的司法机构之根本性作用得到更好的理解、认同和尊重。广义的司法机构还可以理解为,我们必须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将我们的外延扩展到社区。确保公众理解司法及其对社会凝聚力和繁荣作出的贡献,是实现公平正义并使其得以加强的一个方面。
必须保持国家对司法系统的资金和费用之间的适当平衡
适当资金保障的司法系统是国家的核心职能,不论法院是对被起诉或被发现罪行的嫌疑人进行或将要进行定罪量刑,决定或宣告个人的私人权利和义务,还是监督民主政府确保其依法公正行政。毫无疑问,在日常和消费类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连续上涨和诉讼成本的不断增加更加明显。同样,对于大标的和商业性的诉讼,设置高昂费用是否明智,必然会被质疑。因此,找到一个更优和平衡的筹资手段,这对于法院和裁判所都不可或缺。
必须加强司法队伍构成的多元化
尽管不是由司法机构自己来任命法官,但我们和司法任命委员会合作密切。这是为了加强司法的多元化,同时我们也通过绩效择优任命,以保证司法质量。法官委员会下的司法多元化委员会已主动推行各项措施,鼓励少数群体背景的求职者申请司法职位。这必会产生积极影响,但仍远远不够。我决心确保“入门”竞聘尽可能地吸引最广泛的求职者,并且以此为契机,改进选拔方式。
除了这些问题,法院还面临严重的办案压力。因此,我提请大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第5节中提到的上诉法院民事庭庇护与移民案件增多,以及第6节提到的家事法庭面临的大量的公法、私法案件而受到的影响。
尽管我们正面临这些问题,但我们仍十分努力,在不断收紧的财政预算内简化流程,提高效率。除了“日间工作”之外,我们的每一位法官和治安法官都勤勤恳恳,不知疲倦地履行他们的职责,把每一个案子都处理得公正合理。我衷心感谢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所有法官和治安法官、法院和裁判所管理局(以下简称“HMCTS”)以及司法办公室的全体人员,感谢他们为维护司法正义始终坚持不懈,尽心尽力!
第一节 法院和裁判所的现代化建设
2016年9月,司法大臣、首席大法官和裁判所高级主席共同发表声明,希望改善我们的司法系统,致力于“建立一个公正、适当、人人适用的,并能继续引领和启迪世界的司法系统”。而其中的核心部分,就是法院和裁判所的现代化建设。
现代化建设计划
根据政府委员会2015年11月作出的秋季声明,其将为法院和裁判所的现代化建设投入7亿多英镑,并再为刑事司法系统额外投入2.7亿英镑,这表明,政府和司法机构一直在共同努力让改革设想成为现实。
这是1873年以来最彻底的一次变革,它有三个特点:
1.实现所有程序和开庭的数字化和先进IT系统的运用。
2.精简流程和程序,以打造适用于民事、家事、刑事审判和裁判所裁判的统一流程机制。
3.改造大楼硬件设施,以让法院和裁判所可以共同地更加有效地使用,并符合新的工作方式的要求和目的。
这将使得法官有机会更灵活地开展工作,而不需要固定在一个管辖区域。当实现统一体系和统一司法时,司法和司法的行政管理也会因此而变得更加有效和高效。
监管和实施
政府各相关部门对该现代化建设计划进行了最为细致的监管。此外,一家处于市场领先地位的咨询公司也对该计划和政府的监管安排进行了独立审查,并得出结论:该计划想要实现的“雄心壮志”,在世界范围内无与伦比!监管方案的内容明确,程序精简,以确保在司法大臣和首席大法官的共同领导下,HMCTS它自身有能力、有财力,并不受外界干扰而独立实施该计划。
最高法院和治安法院的每位成员都充分参与此项工作,高级主审法官每月更新信息,内部参考刊物报道改革事项,首席法官系统地尽可能多的时间与他们的法官、治安法官进行面对面交流。我们还对这些交流进行监管、审查和评估,以确保法官和治安法官能收到他们需要的正在进行的相关改革信息。
从英格兰到威尔士,各地都设立了改革的地方领导小组。这些小组,有司法机构和HMCTS一起参与,共同决策,以确保需在当地作出并实施的政策就由当地决定。不同管辖区设立了司法和专业人员参与小组,是为了确保法官和法律从业者的意见能被正确理解--它是每个不同管辖区的改革建议。
第二节 法官任命和多元化
最近的事件引起了对司法机构招聘的高度关切,特别是能否吸引高级别司法职位的合格候选人。我们在很多场合都强调了这些问题,因为它对司法行政、对英国在国际商事诉讼中的地位有潜在的严重影响。我们已认识到危险的存在,并一直与司法任命委员会、司法大臣和政府合作以解决这些问题。现在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
改善任命程序、职业发展和继任规划
司法机构、司法办公室和司法任命委员会密切合作,以改善筛选和任命程序。将首次任命与后续任命进行区分,很有必要。首次任命通常是按劳付费岗位(比如记录法官或代理地区法官),而后续任命则是全职受薪或兼职受薪岗位(比如地区法官和巡回法官),后者要求申请人有按劳付费岗位的工作经验。首次任命的筛选,需要一种能吸引最广大群体的方式,为在不同法律领域工作的从业者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目标在于潜力评估。我们强力支持司法任命委员会为改进遴选方法正在进行的工作。针对受薪岗位的遴选,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改进候选人在按劳付费岗位上的工作情况的信息质量。东南巡回法庭已成功实施记录法官评价试点项目。明年我们有意向在全国推行这一评价机制。
司法行政委员会也正在实施司法资源部署和继任规划战略。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它正在设计一个职业发展规划方案,以确保有能力和有意愿的法官得到晋升。这一方案还将对正被引入法院和裁判所的交叉部署政策进行补充,使其更加灵活。
多元化:2016年4月的人员情况
今年的司法多元化数据有所改善,但仍有许多工作要做。法院女性法官的总体比例从25%升至28%,而裁判所女性法官的比例维持在45%。女性巡回法官从146人增至160人(和去年相比,总共增长了3个百分点,达到26%)。上诉法院即将作出的任命将使其女性法官人数从8个增至9个,而高等法院的女性法官人数将从22个增至23个。
虽然50岁以下的BAME(黑人、亚裔和少数民族)法官占比已从12%增至16%,但在司法系统内提高BAME的代表性仍是一个绝对的优先事项。在治安法院,女性法官比例仅仅正好超50%,而来自BAME背景的法官比例仅占10%多,比去年略有增加。
我们非常希望,能深入了解司法人员的社会经济多样性,并正在将受教育背景作为衡量标准。2015年10月,司法任命委员会制定了程序,开始收集新任法官的受教育背景,并正计划鼓励现有司法人员提供这一信息。
司法多元化委员会
虽然司法职位的任命总体上基于功绩,但我们全心全意地支持一系列倡议,特别旨在鼓励来自任职人数不足的群体,考虑申请司法职位或寻求晋升到高级职位。
作为促进多元化战略的一部分,法官委员会下的司法多元化委员会仍优先考虑鼓励更多女性、BAME和其他社会地位较低群体申请培训、首次任命和晋升的措施。最近的一项倡议是《高级法院支持计划》(2016年8月),这是在去年的试点项目基础上开展的。该计划为来自低代表性群体的最有才能的潜在候选人提供30个名额。参与者将有机会跟着高等法院的一位法官,与法官进行工作交流,此外还能申请获得为期一天的培训。
多元和社区关系法官
多元和社区关系法官现在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人数超过100个,他们利用业余时间与学校、学院、大学、市民社会和社区团体开展互动。通过交谈、编组和观摩(影子练习法)来培养优秀法律专业人员。他们参与各类社区工作,宣传司法重要性,将多样化的专业知识传递给身边同事,鼓励其他人向他们学习,积极参加学校访问等活动。
司法观摩和导师计划
司法观摩(影子练习法)能让参与者观察法庭内外不同等级法官的工作。导师计划以此为基础,但只针对在两年内要申请法官职务的某些代表性不足的群体。对这两项计划的需求仍然很高。已有165名法官自愿成为角色模型,其中48%是妇女,13%来自BAME背景,其中92人已接受培训,担任导师; 17人来自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导师计划目前共有96位学员正在申请首次任命或是申请遴选到更高职位,他们中包括女性、BAME律师,或是较少社会优势背景的律师。
第三节 福利、士气、培训和纪律
福利
首席大法官认为,司法机构的每一个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和福利是他的法定职责,且是重中之重。
虽然司法人员长期病假并不常见,但已经有政策和程序规定对健康不佳的首席法官予以帮助。这是为了让他们尽可能快速返回工作,并尽量减少对同事和法院事务的负面影响。相关的福利措施还包括为遭受重病或长期病痛的人员提供健康服务。我们已经为每个巡回法庭任命了人力资源顾问,以协助法院执行人力资源和管理事项方面任务。
司法人力资源委员会正在考虑是否可以提供额外的支持,以改善所有法官的福利。
司法士气
2014年的司法态度调查显示了司法机构内部的一系列担忧和关切。2016年7月进行了第二次司法态度调查,最近出来的结果证实了早前的关切。首席大法官和司法行政委员会,会同首席法官正在解决调查所提出的问题。调查的结果也将用于通知司法机构未来和现在正在采取的行动。
各高级首席法官不能忽视的是,与其他公共部门一样,我们也是受到多年限薪的影响。因此,我们将全力支持高级薪酬审查委员会通过五年一次的审查,对司法薪酬架构进行重大回顾。必须从过去的五年期审查中吸取教训,并认识到任何审查都将在司法机构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的情况下进行。士气的降低,实际薪酬和退休金的显著下降,主动提前退休的增加,招聘困难以及现代化建设计划实施的变革都将是审查的重点。
培训
司法学院现为约30000名法官、治安法官和独立法律顾问提供培训。大多数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虽然有些是在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的保留裁判所。
2015到2016年间,有15216位参与者参加了约402个课程。尽管学院已经承担公共部门财政削减的份额,但它仍通过增加参与者人数和通过创新,以确保提供一流培训,例如通过学习管理系统提供在线课程,支持在线预订,提供电子材料和在线学习。
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和继续培训(包括社会背景和多元化问题),以及案件管理和判决书写作的跨管辖支持。此外,作为正在进行的改革一部分,诸如“评审业务”的课程,既提供了思考伦理问题的机会,同时新的领导和管理模块也为首席法官提供帮助。关于威尔士语言的研讨会也得到了加强。
学院也为独立法律顾问提供面对面的入学课程,培训技能和远程教学材料,使他们能向英格兰和威尔士各地的治安法官提供培训。出版物包括《个人伤害案件一般损害评估指南》《平等待遇规则》《管辖规定》《裁判所期刊》和提供刑事、民事和家事司法最新信息的电子信件。
司法图书馆和信息服务
司法办公室已经接管图书馆的管理工作。通过评估所需要的内容,改进在线法律报告的获取以及直接与法律出版商协商,节省了大量成本。
纪律
司法行为调查办公室是一个独立的办公室,支持司法大臣和首席大法官共同负责司法纪律。过去三年,他们更加注重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改进流程,使投诉得到更及时的处理。司法行为调查办公室单独向议会报告。司法任命和行为监察员负责受理关于纪律处分的投诉。
第四节 刑事审判
与过去几年的趋势一致,英格兰和威尔士刑事法院处理的个人和公司的案件总数继续下降,现在已处在历史最低点。然而,数量下降这只是一个简单表象,事实上,刑事法院所面对的案件依然复杂,性侵类案件的数量在持续上升。
法院经常会面临工作重点的变化,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应了解犯罪类型的变化趋势和模式的原因之一。为此,我们参加了各个交叉刑事司法论坛,比如刑事司法委员会,以改善前期信息收集工作。目前,系统内大家对“需求”的理解不尽到位,但我们会继续与刑事司法部门和机构合作,努力获取更早更好的信息。
上诉法院刑事分庭
过去一年,针对定罪的新上诉案件总体维持在一个稳定水平,涉及量刑的则有所下降。但是,首席检察官的建议意见有所增加。尽管与去年相比,现在在案件数量上的压力有所缓解,但是法院的工作量反而加重了,因为很多上诉案件都更为复杂。
这表明,定罪案件从提起上诉到进行审理的平均等待时间依然超期,因为法院在作出上诉许可时要和量刑案件一样进行实质性审查。目前,法院正在管理人员和刑事上诉机构律师的支持下,处理案件积压和等待时间过长的问题。
无律师代理的申请人的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这已经影响到刑事分庭的整体工作,特别是办公室人员的工作压力在原有基础上又有所加重。为了帮助缓解压力,登记官特别指示,对那些提交了大量文件的案件,在整理之前先把纸质材料送给他,以便他及时进行案件管理。
刑事程序效率的“莱韦森报告”
我们将继续强力推进“莱韦森报告”中的建议。今年将进一步对刑事程序规则进行修订,以提高陪审团审判的效率。修订涉及诸如提供一份裁决的书面思路、总结性指导(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总结陈词之前,第二部分是总结陈词之后)及精简总结,以帮助陪审团专注于关键问题。
源于该报告的一个重要做法是法院主导的“更好的案件管理”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强大的案件管理系统,减少开庭次数,扩大所有相关者的参与来改进刑事案件流程。2016年1月5日,该项目在全国推行。有迹象表明,这对提高法院的运行效率非常有帮助。2017年初,在取得足够的有效数据后,我们将对该项目作正式评估。
IT现代化
在过去一年,“皇家法院电子案件管理系统”被成功地引入所有的刑事法院。通过该系统,各方参与者和法院之间能够在线进行证据交换、信息分享和案件管理,而无需纸件。目前正在改进该系统,将它与公共平台即刑事审判人员使用的一个文件管理系统进行连接。
电子案件管理系统只是刑事法院更广泛的信息技术现代化的一个方面。新的笔记本电脑和网络技术则能让法官更有效更灵活地开展工作。而刑事法院里无线网络的引入,也可以让各方当事人、代理人和其他法院用户轻松地与法院进行互动。
编纂
刑事程序规则委员会即将完成刑事程序规则的编纂工作,委员会将所有与刑事程序相关的规则、实务指南和新资料都编入一个文件。这和法律委员会正在编纂的量刑法律一起,必将大大改进司法的运行。剩下的任务就是对刑事实体法的编纂。
弱势证人
在过去的一年里,赫尔、金士顿和利兹刑事法院的法官继续尝试对儿童和其他弱势证人的交叉询问进行提前录音。最近司法部推出了一项更全面的试点工作,并正在制定全国实施计划。法官一致赞同,因为它通过对弱势证人的减压和鼓励被告人尽早认罪,会极大地改善司法的运行。
(英格兰和威尔士首席大法官 托马斯勋爵 翻译 袁跃文 译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