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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 “申请执行人”也被法院司法拘留?

来源: 巴东县法院 时间: 2019-04-30 11:09 点击量: 1009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柳晓琴)“你们不把我的案子搞好,我就待这儿不走了,你们故意拖延我的案子”“你们是诈骗犯的保护伞,给被执行人通风报信……”这是一案件申请执行人家属在法庭耍横的场面。4月17日,该申请执行人家属田某玉被巴东县法院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500元。
  谭某和与郑某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巴东县法院调解结案,确定由郑某勋偿还谭某和借款本金及利息40000元。到期后,郑某勋未主动履行义务,谭某和于2018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经执行干警多番努力,为申请人执行到位23800元,双方当事人就下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
  2018年农历腊月二十五日,谭某和之妻田某玉来到江南执行中心反映郑某勋未按和解协议内容履行。执行干警及时前往恩施寻找郑某勋,因郑某勋手机关机,人未在其所开办的工厂,亦无其他可供执行线索。执行干警将案件情况反馈给田某玉,并告知其可以郑某勋涉嫌拒执犯罪提起刑事自诉,田某玉予以同意。
  2019年4月17日,田某玉再次来到江南执行中心催促执行,承办法官主动为田某玉提供法律指导,按程序办理相关执行手续。临近中午下班时,田某玉扬言如果今天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就不离开法庭,并用挑衅、侮辱、诽谤、威胁等方式哄闹法庭。
  因田某玉曾多次采取过激行为影响法庭正常办公秩序,巴东县法院遂依法对田某玉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