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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员载客,客运司机危险驾驶获刑

来源: 利川市法院 时间: 2018-12-13 15:41 点击量: 622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丁宏)超过额定乘员数量两倍载客,近日,利川市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严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8年9月6日,被告人严某某驾驶小型客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从利川市某乡镇小学沿村级公路行驶,车辆行驶半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严某某所驾驶的小型客车系利川市某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县内班车客运车辆,车辆核载9人,实载19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某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严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严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综上,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