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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法院为92户村民执结25万余元赔偿款

来源: 咸丰县法院 时间: 2019-12-13 15:25 点击量: 1427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龙芳)“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不懈努力,多方做工作,咱村92户村民赔偿款不可能这么快就领到……”11月30日上午,咸丰县法院执行局又收到一面锦旗。

  2016年2月,被告武陵山天麻种植专业合作社(下文简称:合作社)与原告坪坝营镇黄鳝坝村民签订天麻种植合同,双方约定由合作社提供优质天麻种、及种植指导技术,种植户按照技术员的要求种植天麻。合作社保证成品天麻回收,如因种子、技术指导等原因,造成种植户损失的,由合作社按保底进行赔偿。合同签订后,种植户按照约定的条件种植了天麻,但90%以上的种植户所收获的成品天麻数量远远低于保底数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后经有关单位协调,对92名村民的损失进行了估算,损失金额从1000余元到3000余元不等,合计254549元。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赔偿意见,但合作社一直未按照协议付款。

  92名村民于2019年7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涉及几十户村民的切身利益,法院高度重视,院领导亲自督办,经过多次走访、协调,经过不懈地努力,11月11日执行局将这笔执行款执行到位,为92名村民发放了义务款,保障了村民的权利。这起历时三年之久的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