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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法院强制执行“涉民生”案件 助农民工拿回血汗钱

来源: 巴东县法院 时间: 2018-03-21 09:59 点击量: 429

  恩施法院网讯(谭元贵  邓锦涛)日前,来自巴东县沿渡河、溪丘湾两个乡镇的董某艳等8位农名工从巴东县法院执行警务局领取执行款共计144093.50元,被拖欠大半年的工资终于到手。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董某艳等8人在黄冈市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209 国道巴东长江大桥南岸接线工程JX-03标段从事路基外侧防护栏工作,口头约定工资为每人每天200元。2017年4 月10 日经双方结算,黄冈市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尚欠董某艳等8人工资144093.50元。因无现金支付,黄冈市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便给董某艳等8人分别出具欠条。尔后,董某艳等人催讨无果,均向巴东县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即由黄冈市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2018年1月31日前付清所欠董某艳等8人的工资。

  因黄冈市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如期履行,董某艳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在网络平台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黄冈市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信息,遂依法控制,并予以冻结划拨。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能及时、足额地拿到血汗钱,巴东县法院在案件执结后,第一时间通知涉案当事人领回了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