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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要被拘留 巴东一“老赖”迅速筹钱还款

来源: 巴东县法院 时间: 2018-04-24 15:40 点击量: 494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谭元贵 陈雷) “求您们了,千万别把我送到拘留所,我给我哥打电话,他一定会帮我想办法的。”4月23日,巴东县法院执行警务局江南执行大队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一直“软抗议”的被执行人吴某某在执行干警宣布拘留决定的前一秒低头认错,连续“讨饶”。

  吴某某曾向谭某借款3万元,后因吴某某未按期还款,谭某向法院提起诉。吴某某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吴某某偿还谭某借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某外出下落不明,未有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谭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月23日,执行干警查找到吴某某的下落,将其传唤到江南执行大队,并责令其及时履行。“我没带钱也没得钱,我没得办法!” 吴某某开始“软抗议”,并一直强调这句话。执行干警遂与申请人谭某联系,征求能否分期还款的意见,谭某明确表示不同意和解。

  在此期间,吴某某既不打电话找人借钱也不说具体的执行方案。执行干警即对吴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若不及时履行,就只有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司法拘留。随后,执行干警备齐司法拘留的法律手续,随时准备执行。直至下午5时,吴某某仍采取软拖方式抗拒执行。

  “吴某某,请你站起来,下面宣布对你的司法拘留决定。”因吴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我错了我错了,我求您们了,千万别把我送到拘留所,我马上筹款,我给我哥打电话,他一定会帮我想办法的。”就在拘留决定宣布的前一秒,吴某某长叹一声,立马转变态度,表示迅速还钱。

  随后,吴某某打电话向他哥哥求援。最终在其哥哥的帮助下,吴某某交齐全部案款,将案件执行完毕。

  “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措施都只是执行手段,目的还是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本案中,吴某某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错误将案件执行完毕,法院本着‘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决定不再对吴某某予以处罚。倘若被执行人视法律为儿戏,顽抗到底,那么法院也将穷尽一切措施,坚决毫不手软地予以打击!”巴东县法院执行警务局局长朱继宏掷地有声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