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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庭审”助力 法官一天审结两起案件

来源: 咸丰县法院 时间: 2020-03-16 16:57 点击量: 1295

  疫情期间,咸丰县法院通过微信调解、云间互联网系统庭审,竭力做到抗疫与司法服务两不误。3月13日,民事审判庭胡磊法官通过互联网审结了两起案件。

  陈某某诉李某某拖欠劳务工资案

  被告李某某拖欠原告陈某某劳务工资7300元,多次催收无果,陈某某诉至法院,该案原定于3月13日开庭。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不耽误案件的如期办理,胡磊法官提前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协商采用“云庭审”审理该案,由于被告手机不能下载“云庭审”程序,改用微信方式进行庭审,双方均表示同意。

  3月13日上午,该案如期审理,胡磊法官在微信群组织双方成功达成调解意见。

  龚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3月13日下午,胡磊法官通过“云庭审”系统远程在线开庭审理了龚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称:2018年2月,被告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龚某借款27000元,并承诺一个月内偿还。张某至今未偿还借款。在征求原、被告同意后,胡磊法官决定采用“云庭审”审理该案。胡磊法官和法官助理孙思提前指导原、被告在手机上进行程序下载安装,并由技术员进行调试。

  下午2:30,案件当事人通过手机接入庭审系统,庭审正式开始。当电脑屏幕出现原被告双方的影像时,法官敲下法槌宣布开庭。庭审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双方当事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进行举证质证……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